脱硫增效剂不同情况下使用方法
1.长期使用,初次添加至最佳反应浓度600~800ppm,依据运行硫分、废水排放等实际工况每天补充一定量的增效剂;
2.环保核查情况下使用,核查前八小时之内加入400~600ppm的增效剂;
3.系统运行或设备紧急状况下使用,加入增效剂300ppm,及时观察SO2排放浓度变化;若仍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时,可适量逐步加入100-200公斤,直至达标排放。
注意:如果多套脱硫系统制浆、脱水单元为公用,则增效剂的使用必须同时在多套系统中进行。
脱硫增效剂使用工艺
添加工艺:定期从脱硫塔地坑处加入,原则上每天添加一次;
添加量:初次使用,增效剂添加质量浓度为600-800ppm;
补充:根据入口SO2浓度、废水排放量、石膏产量等依据确定每天需添加量,定期补充。
脱硫增效剂的消耗及每天补加量
脱硫增效剂每天补加原则为补充增效剂的消耗量,增效剂的消耗可以分为:随固体石膏共析、化学分解损失、浆液汽化、废水排放的损失。但主要来自于FGD 脱硫塔内浆液系统的排放,包括脱水副产品石膏共析和废水排放两部分,所以,在运行控制过程中,必须保证滤液水全部或绝大部分回到吸收系统,否则导致增效剂浓度下降加快,药效作用时间缩短。根据脱硫系统物料平衡模型计算脱硫增效剂的消耗速度,每天补加量为60~150kg不等。